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服务管理,维护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小组,对全县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行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排查。此次排查,共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2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11家。排查期间,联合小组还深入到梅河口市、辉南县、长白县等地,对通化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在建在售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现场协调解决。
联合小组对全县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提出更严要求。要求企业要如实填报《资金排查表》《诚信承诺书》《企业自查报告》等,自觉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录入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投资情况并按月上报;要建立健全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及时报送房地产进度情况。
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通化县政府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下一步,我县将依据全县房地产市场实际,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改革力度,推进租赁政策起草发布,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确保全县房地产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审:孙立成)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