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文件
通县房开办发[2018]001号 签发人:赵晖
关于加快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及房屋产权的通知
县域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防止因产权登记等问题导致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保障权益人合法权益,现通知你公司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下列手续办理:
尽快完善项目综合验收相关手续及相关税费缴纳。
尽快完成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办理产权登记。
我县已于2018年9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网签备案制度,请企业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完成网签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