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关于公布第一批百姓办事“只跑一次”事项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号召,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经部门深度优化,现就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第一批百姓办事只跑一次事项名单公示如下: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核准、到期重新核定
2,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注销)
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变更)
4,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遗失补办)
5,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6,房屋租赁备案证(核准、到期重新核定)
7,房屋租赁备案证(注销)
8,房屋租赁备案证(变更)
9,房屋租赁备案证(遗失补办)
10,商品房现售备案
11,房屋抵押备案
12,房屋抵押备案(变更)
13,房屋抵押备案(注销)
14,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
15,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变更)
16,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注销)
17,商品预售合同备案
18,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
19,商品房预售合同(注销)
20,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
21,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变更)
22,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注销)
2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核准、到期重新核定)
2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注销)
25,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变更)
26,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遗失补办)
27,存量房转让合同备案
28,存量房转让合同备案(注销)
上述28项行政权利经部门逐一拆解、细分并逐一压缩工作日,符合企业百姓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要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二楼便民大厅为企业及办事人员提供“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并设立微信公众号“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方便企业、百姓办事,也同时欢迎百姓对我中心日常业务办理给予监督,举报电话:0435-52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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