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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遗失补办

发布时间:2018/5/30 15:52:05 浏览次数:2313 来源: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


 

房地产开发资质遗失补办办理规程

主体

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定依据

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7】43号)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吉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申报;2,书面申请报告;3,原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递交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组织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435-5228501

2、投诉电话:0435-5228555

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