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
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办理规程
主体
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定依据
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7】43号)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请报告;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3,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新章程及章程修改案;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或股东会决议、个人简历(法人变更);6,股东单位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和资本变更);7,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8,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递交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或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435-5228501
2、投诉电话:0435-5228555
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