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
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办理规程
主体
通化县城乡房屋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定依据
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7】43号)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股东的身份证明;4,企业总经理、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统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聘用文件。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聘用证明;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6、委托办事人证明;7、《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8、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提示: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即日起所有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事项的都要求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上报。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435-5228501
2、投诉电话:0435-5228555
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