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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告诉你,“我的房子该去哪家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20/7/22 9:00:02 浏览次数:1591 来源:海西房联资讯


工作压力大

养娃压力大

买房压力大

然而有一套房后

压力也大

 

近年来,沪上房地产交易市场增速放缓

但刚需依然不减

涉房产纠纷一直是民事案件中的重头戏

你是否也也有过这样的疑惑?

↓↓↓

法官,我这个房子在你们区,所以我是不是应该来你们法院提起诉讼啊?

 

法官,他在外地,我想起诉他,我是不是真的要去一次外地才能打上官司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通过几则案例,为大家梳理解读

那些因房子引起的争议

该上哪个法院起诉?

 

案例一

小A:楼上邻居家水管破裂,导致我家一直漏水,对方不愿维修。我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管辖指引

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A和邻居之间的纠纷属于典型的相邻纠纷,简单来说,一旦遇到了此类纠纷希望通过到法院解决的话,无论不动产权利人或者使用人的住所地是在外地、外国还是外星,管辖法院只有一个——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释法说理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按照属地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

 

案例一

小B:我把房子出租给了李四,且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李四拖欠房租,我想让他搬出去,他不愿意,我想起诉李四的话,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管辖指引

小B的情况要分两种情况来认定:

 

1、如果小B和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向某一确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比如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么小B只能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如果该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或者说约定了向某一基层法院起诉的话,约定管辖不能突破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这一管辖约定就是无效的,小B只需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这里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比如说约定了向上海市XX人民法院起诉,而租赁房屋也正好在XX区,这时候XX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了管辖法院,而是因为系争租赁房屋在该XX区。

 

释法说理

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均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就会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房屋买卖纠纷

 

案例一

小C:我把一套房子卖给了王五,王五拖欠房款,多次催交仍不支付,现在我想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该去哪家法院?

 

案例二

小D:我向赵六买了一套房子,已经付清了全部的房款,但现在赵六不肯过户,还说要把房子转卖给其他人。我要起诉赵六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该去那家法院?

 

管辖指引

 

针对小C和小D的情况,我们首先要审核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签署的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条款【比如说向XX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XX仲裁委员会(这里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某一确定的)申请仲裁】,那么小C和小D就应当去XX法院起诉或者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管辖约定不可以违反《民事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违反的话,则该管辖约定是无效的。

 

如果签署的合同没有约定管辖、约定的管辖不明确(比如只说了向法院起诉)或者说约定无效的话,那么小C可以选择向王五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向自己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而小D除了可以选择向赵六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

 

释法说理

 

如果起诉时根据合同约定的管辖可以确定管辖法院的,则依照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处的争议标的为货币指的是在合同中该方当事人的权利是接受货币,在诉讼中其提出的诉请也是要求支付货币,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是要求买方支付货币);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商法律智库

文字: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