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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备案(解除)

发布时间:2018/5/30 16:11:07 浏览次数:3253 来源: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房屋抵押备案(解除)办理规程

 

主体

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符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规定;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符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规定;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报材料

1、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2、抵押备案表(原件);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户口或离婚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5、备案申请书;6、法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7、授权委托书(原件);8、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435-5228619

2、投诉电话:0435-5228555

3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英才街796